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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9月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9月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2018年9月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8年9月8-1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两周登录统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试均为机考,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由学生本人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为做好本次统考报名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一、     参加本次统考的对象及报考要求:

报考对象: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未能通过统考的学生不能毕业,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从18春季开始,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在入学第二年后才可以进行报考。例如:2018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到2019年4月份才能参加考试;201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到2019年9月份才能参加考试。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今年开始,对报考后有弃考行为的考生每个科目的报考次数限定为3次。意味着学生一旦哪门统考课程有缺考记录,则只有3次考试机会,超过3次后,将不能在参加考试。请各位同学珍惜考试机会,报考后不要缺考。

二、     报名流程:

1.     考生注册

考生首先登陆“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考生个人信息注册(注:所属院校均选择郑州大学,已注册过的学生不用再次注册,用以前注册的帐号密码登录,忘记帐号密码的请和学习中心联系查询),并认真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专业、电子照片等项基本信息。学生信息错误将无法参加考试。

如果信息有误,不要报名交费,否则无法修改基本信息。

发现信息有误,应立刻与学习中心联系,学习中心报送我院,由我院向网考办申请更正。学生也可以直接联系我院,电话:0371-67766036,邮箱:kaowu@zzu.edu.cn

特别注意:由于网招委要求从2014年春开始新生注册时需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与照片;“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从2014年开始不再负责对新生上述数据的修改。

2.     网上报名及考试科目

报名缴费时间:从2018年6月13日9:00开始。

按国家对网络统考预算制管理的要求,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总名额:617000科次,报考科次报满后,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报考。

因报考总名额限制,为保证毕业季考生的报考权益,本次报考从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 至 2018年6月16日上午9:00(即三天时间内),只允许入学日期为201609(含)前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和入学日期为201409(含)前高起本层次的考生进行报考。2018年6月16日9:00开始,符合报考条件的任何考生均可报考。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8月27日

报考科目:

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报考: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英语专业(含英语教育)的学生报考: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

考试均为机考,时间90分钟。

自2014年12月开始,统考将采用新大纲(2013年修订版)进行考试,取消旧大纲(2010年修订版)考试,各科目变动如下:

(1)《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大纲(2013年修订版)将现行2010年修订版考试大纲的Windows XP、Office 2003和IE 6的应用环境修订为Windows 7、Office 2010和IE 9的应用环境;并按照新的应用环境,对操作系统及其应用、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文稿和网络应用几个部分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对其它章节作了相应的变动;

(2)《大学英语》(A、B、C)考试大纲(2013年修订版)加强了英语语言应用知识和能力的考查,并相应修订了试卷相关题型的数量结构,以强化这一目标的实现;

3.     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1)      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2)      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      考场编排采取《计算机应用基础》和《大学英语》(A、B、C)两门统考课程混编方式。

报考考点:考生只能选择注册学习中心所属省份的考点,选择外省的考点需要提前申请,请按照本通知中“异地报考”中的要求申请。

考生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缴费。

4.     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均为每人每科35元。

考试费用的上缴,由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完成支付。学生应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由于各银行对网上支付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请大家认真查阅各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说明,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具体缴费流程请登录中国远程与继续教育网查询http://www.cdce.cn)。

在报考与缴费期间,考生或学习中心完成报考与缴费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报考与缴费的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报考者应及时更正。

5.     异地报考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      考生个人向学习中心说明需要异地报考的原因;

2)      学习中心将申请异地报考考生的信息录入《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      各学习中心务必于2018年6月6日前将《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kaowu@zz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习中心和统考异地报考。逾期未发送者视为没有异地考生,时间截止后不在补报。

三、     关于办理免考手续的有关事宜:

(一)  、免考条件

1.        已参加统考且成绩合格

2.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3.        非计算机类专业,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4.        非英语专业,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前)

5.        非英语专业,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        非英语专业,户籍(以身份证的为准)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详见教高[2004]5号文件的附件)

7.        日语专业,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8.        日语专业,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9.        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10.   公共外语为日语,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11.   公共外语为俄语,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12.   非英语专业,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13.   非英语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14.   非英语专业,参加改革后的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2006年1月1日前)

15.   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二)  、申请免考程序

学习平台中增加了“教学异动申请”模块,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习平台申请免考。以后将不再接收纸质的免考申请表。

学生操作步骤:

1.        学生登录学习平台;

2.        打开“教学异动申请”页面;

3.        点击“异动申请”;

4.        在异动申请下拉框中选择“统考免考”;

5.        选择免考科目和免考原因。

6.        输入免考原因说明、联系电话;

7.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8.        携带相应的证件、证书到学习中心请老师审核;

注:符合第五条免考条件的,河南省内注册的学生,必须注明学位英语的准考证号;符合第十三条免考条件的,必须注明统考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备查证。

(三)、学习中心操作步骤:

1.        登录学习平台,打开“学生工作”下面的“教学异动管理”页面,输入学生学号,在“异动状态”中选择“统考免考”,点击“信息查询”查看学生的免考申请。

2.        审核学生申请免考的证书、证件的原件,如果符合免考条件,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下来,并上传到学习平台。

3.        在“学习中心上报备注”中填写审核意见,然后点击“上报”,将学生的免考申请报送至我院。

4.        我院对学生的免考申请审核、批准。

(四)免考信息备案

由远程教育学院审定后通过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将免考信息报送网考办备案。

二、      联系方式:电话:0371-67766036;电子邮箱:kaowu@zzu.edu.cn。

三、      成绩查询

本次统考成绩将于2018年10月14日公布,届时请同学们登录“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http://server1.cdce.cn/Student/)或者我院学习平台查询成绩。成绩未合格者报名参加下次统考。

统考关系到学生毕业,请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加强对统考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学生办理报名和免考手续,指导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

2005年网考委在《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网考委[2005]01号)文件的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为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从2011年12月统考开始,将对每次统考的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公开通告,通告信息发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www.cdce.cn)上。

特此通知

 附件请见:http://dls.zzu.edu.cn/down/2018yiditongjibiao.docx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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